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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人事室公告

[介聘]轉知各縣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資訊,請有意申請介聘作業之教師參考

{{ $t('FEZ002') }} 市立民生國中|

台北市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4年3月3日府教課字第1145307448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如下:
(一)臺北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於校內任滿聘任職務3年後,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
(二)臺北市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計有芳和實驗中學、民族實驗國中、濱江實驗國中、西湖實驗國中、和平實驗國小、博嘉實驗國小、溪山實驗國小、湖田實驗國小、泉源實驗國小、指南實驗國小及忠義實驗國小等11所,有意願選填實驗學校之教師應先行瞭解其實驗教育理念及課程規劃特殊性。介聘至上述學校之教師,應配合該校相關教師研習、課程規劃、教學及作息等事宜。相關資訊並可透過該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網站
https://teecid.tp.edu.tw/)及各校實驗教育計畫查看。
(三)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設有東區特教資源中心,辦理國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缺額為該中心巡迴輔導班編制,須執行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四)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設有南區特教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學前教育階段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跨校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五)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設有西區特教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床邊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床邊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六)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設有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在家教育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七)臺北市立啟明學校:教師須符合任教專長方能提出申請校內轉部別或科別;該校設有視障教育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視障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跨校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八)臺北市立啟聰學校:教師在校內單一部別須任滿3年或具專長特殊,方能申請部別或科別調動;該校設有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介聘缺額編制於中心聽障巡迴輔導班,應依中心年度工作計畫擔任行政職務或派任巡迴。


桃園市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4年3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906981號函辦理。

二、該市114學年度實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如下,請欲介聘至該等學校教師應審慎評估,並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一)國小階段:復興區羅浮國民小學、復興區長興國民小學及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等3校。
(二)國中階段:永安國民中學。

三、另該市仁美國民中學附設華德福實驗國中小實施華德福理念課程,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其教師須具備人智學理念及華德福教育知能。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有華德福師資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5年內完成,並應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


新竹縣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4年3月31日府教課字第1145311512號函辦理。

二、該縣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1年內利用公餘時間開始受訓,並於4年內完成,另應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三、該縣竹北市興隆國民小學普通班因已逐年減班,預估自115學年度起將有超額情形;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情事,將依該縣國民小學(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處理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苗栗縣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4年4月7日府教課字第1145312086號函辦理。

二、該縣轉任及介聘年限規定,說明如下:
(一)轉任規定:
1、該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辦
理。
2、該縣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經介聘他縣市作業轉入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5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
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得透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轉任校內其他類科別之教師。
(二)介聘年限規定:依該縣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暨附設幼兒園現職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服務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該縣114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為維真國中及斗煥國小,若選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四、該縣大倫國中、竹南國中及通霄國中為生活科技、資訊科技類科巡迴輔導教師中心學校,介聘至前述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並依該縣國中課務需求跨校授課。

五、該縣114學年度實驗教育學校為南河國小、泰興國小、象鼻國小、龍昇國小、興隆國小、僑育國小、信德國小、新開國小,調入該縣實驗教育學校教師,應依學校實驗教育規範辦理相關教學作業。

六、該縣原住民重點學校為南庄國中、泰安國中(小)、東河國小、象鼻國小、梅園國小、士林國小、南庄國小、蓬萊國小、永興國小、汶水國小、泰興國小、清安國小、大南國小。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入上開學校占是項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將超額介聘至其他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


南投縣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4年3月31日府教課字第1145311474號函辦理。

二、該縣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為久美國民小學、都達國民小學及南豐國民小學。

三、該縣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為長福國民小學。

四、該縣專任輔導教師係外加員額,專職學生輔導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嘉義縣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4年3月27日府教課字第1145310921號函辦理。

二、該縣114學年度除大埔國民中小學、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及豐山實驗教育學校外,其餘各國中普通班未來預估仍因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欲申請介聘至該縣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情事,將依「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三、該縣列入小型學校轉型專案評估合併或停辦學校:大湖國民小學、沙坑國民小學及竹園國民小學。

四、該縣以下學校之教育方式及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說明如下:

(一)辦理實驗教育學校:豐山實驗教育學校、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大埔國民中小學、太平國民小學、達邦國民小學、美林國民小學、北回國民小學及柴林國民小學。
(二)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光榮國民小學及內甕國民小學。
(三)預計115學年度轉型為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大林國民小學排路分校。
(四)設有慈輝分校學校:民和國民中學。
(五)實施混齡教學學校:該縣學校普通班學生總人數50人(含)以下之學校,推動混齡教學,教師須配合參與教學模組研發及增能研習。 

五、申請介聘至該縣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身障及資優類)教師,至116學年度前不得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116學年度後視該縣特殊教育師資情況再行評估是否持續控管,另需配合心理評量鑑定施測工作,不得拒絕。 

六、另經由介聘作業至該縣國中小之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台南市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4年4月22日府教課字第1145314178號函辦理。

二、介聘至該市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缺者,應依「偏遠地區 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及「臺南市立國民中 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辦理,配合學校之課務安排,支援從聘學校之課務,並需實際服務3年以上,且校內該領域或科別學習節數足以聘任教師1人,始得申請轉任為主聘學校之一般專任教師。 

三、該市新興國中、復興國中、南新國中、佳里國中、和順國 中、仁德國中、麻豆國中、新化國中等8校為科技中心學校,介聘至前開學校之科技領域巡迴教師缺者,應配合辦理巡迴授課事宜,以協助區域內各國中科技領域課程專長授課,並需實際服務3年以上,且校內該科別學習節數足以聘任教師1人,始得申請轉任為主聘學校之一般專任教師。

四、另該市114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學校為大內國中及龍崎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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