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民生國中|
重申嘉義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行政人員出勤管理要點相關規定及相關教師出勤規範另於110年1月15日府教課字第1101500838號函補充說明。
1、差假管理:(四)因緊急公務或特殊情形致無法事前辦理公出登記或差假申請者,得於次一上班日完成補登記或申請事宜;未完成公出、出差、請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上班或公出、出差、請假有虛偽情事或未於規定時間內補登記、申請者,均以曠職論處。
2、府教課字第1101500838號函補充說明:
(一) 教師應按課程表授課,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自行調課、代課。
(二) 授課時由教務處負責查堂,上課鈴響五分鐘後到堂授課者為遲到,鈴響前離開課堂者為早退,上課鈴響十分鐘後到堂授課,或下課鈴響五分鐘前離開課堂者視為曠課。日課表及調課情形由教務處抄送人事單位,並將教師遲到、早退、缺課、曠課等情形以書面通知分別送達當事人及人事單位。
※人事室提醒:
1、請同仁應避免不假外出,除緊急公務或特殊情形外,差假申請應於事前完成,離校前假單至少應有代理人同意(請即時聯繫代理人簽核假單)或行政同仁應由單位主官審核通過。
2、同仁非上班時間奉派參加活動,請於差勤系統填報加班申請單或請公假時併填報非上班時間執行職務可補休時數,以利人事室於系統審核及登錄時數,並可多利用申請公假或公差時併填報非上班時間執行職務可補休時數,系統會於請假日期後自動排程登錄時數,可免去人工審查作業,加快時數登錄與核發;但如實際執行情形與申請時不符,請辦理銷假後重新申請,或另洽人事室於系統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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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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