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民生國中|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9日臺教綜(二)字第1090036099B號函辦理。 二、計畫之「團體獎」及「個人獎」係由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推薦。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 三、請依計畫規定(如附件),於109年6月15日(週一)前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