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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教育部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

{{ $t('FEZ002') }} 市立民生國中|

1.依據嘉義市政府109年11月12日府教課字第109533729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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