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民生學務處|
嘉義市立民生國民中學增置學務人力甄選簡章
一、進用名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進用名額:正取1名、備取數名。
(二)工作時間:依學校工作時間安排,若協助辦理學校相關活動、支援上級單位指派等任務,則視值班(勤)情況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三)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相關工作。
(2)聯合導師、輔導人員進行逃學等學生家訪。
(3)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5)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6)協助校園執行性平事件相關法規教育及調查等各項工作。
(7)協助校事會議相關調查流程。
(8)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執行校外聯巡。
(9)協助學務處辦理相關研習活動。
2.協助防災相關業務
(1)執行每年921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相關工作。
(2)協助校園防災教育相關業務等各項工作。
(3)協助學校承辦之防災教育輔導團評審相關工作。
3.協助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2)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3)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4.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待遇:
1.薪資以嘉義市補助國民中學增置學務人力計畫經費標準。學務人力月支報第一級,為新臺幣為36,174元。錄取人員如係退休軍、公、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敘薪依各該人員所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辦理。
2.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二、雇主(工作地點):嘉義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嘉義市西區新民路601號)
三、聘期:依實際報到日期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四、甄選資格:
(一)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具備教育部校安(含學務創新)儲備培訓人員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2年內取得相關研習課程時數,並取得校安培訓合格證書。)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第6項規定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
(三)查驗參加甄選人員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四)有服務熱忱、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溝通表達能力佳、具學生輔導經驗者佳。
五、報名方式:
(一)採親自報名:
報名時間:自簡章公告日起,於114年8月25日當日17:00報名截止前送達本校學務處。
聯絡承辦單位聯絡電話:05-2855331#210,聯絡人:生教組長洪海雄。
(二)檢附文件:
1.填寫報名表(如附件,請黏貼大頭照)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文件,均須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成冊。
2.切結書(如附件)
3.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需各正本1份) 。
4.教育部校安(含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完備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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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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